当前位置: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> 就业安置
就业安置一、哪些单位和机构可以管理高校毕业生的档案? 答:中组部等五部委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:人社部发〔2014〕90号文件)明确规定:流动 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(含县级)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...
查看详情+毕业生落户指南(武汉市) 2018年06月05日16:40 浏览:297次 (一)办理条件 1、 具有博士研究生、硕士研究生(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)学历或学位的人员; 2、具有普...
查看详情+近日,省财政厅、省教育厅、省人社厅三部门联合印发《湖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确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湖北省37个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可以申请学费补偿。《办法》规定学费补偿金额最高限额为:本...
查看详情+